(一)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;
(二)虽未办理报废手续,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一年时间内(含一年)即将报废的各类机动车;
(三)未经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旧机动车;
(四)没有办理证件和手续,或者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;
(五)各种盗窃车、走私车;
(六)各种非法拼、组装车;
(七)国产、进口和进口件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;
(八)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;
(九)国家法律、法规禁止进入经营的其他各种机动车。